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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中出现家庭暴力,受害方应当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在婚姻生活中出现家庭暴力,受害方应当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作者:www.lihu… 文章来源:www.lihun123.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4
   来自中国的调查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因离婚而解体的家庭中,1/4源于家庭暴力。调查资料还显示,中国目前有33.9%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有31.7%的人承认配偶对自己有暴力行为,如打耳光、揪头发、拳打脚踢等,使用凶器殴打等暴力事件也有的家庭存在。 

  王律师在代理婚姻案件中,出现相当比例的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施暴者有素质极低的无业游民,但也有留学生或博士,家庭暴力的表现方式从辱骂、殴打、禁闭到性虐待都有,极少数情况下出现女性为施暴者。家庭暴力的存在直接引发婚姻的破裂,如果不能及时妥善的解决,就会引发进一步的悲剧。下面针对家庭暴力的现象,结合婚姻法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律师的经验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1、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么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 

  2、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例如分居,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以及所在单位反映情况,一方面保留对方施暴的证据,另一方面可请求这些单位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予以劝阻和调解,以保护自己。 

  3、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4、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后,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法律内容详见本网站相关栏目。 

  目前虽然婚姻法修改后,增加了有关家庭暴力的内容,但仍然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应当尽快制订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目前我国安徽省界首市成立了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河北省成立了我国首个“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这些都是家庭暴力防治的尝试。
文章录入:王倩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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