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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经调解程序           
离婚必经调解程序
作者:上海离婚… 文章来源:上海离婚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0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

法商《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法商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法商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法商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商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文章录入:王倩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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